关于召开《进口可再制造件鉴别标准 汽车零部件》研讨会暨分会第四届三次理事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2
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2022年5月、2023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发布“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国办发〔2022〕18号)”、“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文件,明确指出:“支持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逐步将大型医疗设备、智能机器人等高附加值、低污染物排放产品纳入维修产品目录。”、“探索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产品保税再制造试点。”、“加快推进一批‘两头在外’重点保税维修试点项目落地,强化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推进综合保税区内“两头在外”相关工作任务、规范进口可再制造件的鉴别标准,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制造分会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黄埔海关技术中心共同协商后,决定联合立项编制《进口可再制造件鉴别标准 汽车零部件》,并于2023年6月30日“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成立三十周年活动暨物资再生行业工作会议”期间召开标准研讨会暨分会第四届三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制造分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8-30日
地点:北京国测国际会议会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汇海南路6号院
三、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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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日程  | 
				
					 具体安排  | 
				
					 会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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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8日  | 
				
					 13:00开始  | 
				
					 会议报到  | 
				
					 国测会议中心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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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9日  | 
				
					 全天  | 
				
					 参加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成立三十周年活动  | 
				
					 国测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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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0日  | 
				
					 9:00-10:30  | 
				
					 《进口可再制造件鉴别标准 汽车零部件》研讨会  | 
				
					 国昌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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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0-12:00  | 
				
					 再制造分会四届三次理事会  | 
				
					 国昌厅  | 
			
四、会议联系
联系人:胡冰青 19800337327 陈 琴 13126888208
邮 箱:crrarc@163.com
附件:关于举办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成立三十周年活动暨物资再生行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http://www.crra.com.cn/xhdt/202305/21/606659.shtml
	
	
2023年6月12日
上一篇:关于组织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链相关企业 实地考察交流(第二期)的通知
	
	
  入会资格 
◇拥护本分会的章程,
◇有加入本分会的意愿,
◇在本分会的行业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入会申请 
◇提交入会申 请书及企业相关资料,
◇经分会讨论通过回函,
◇缴费发证正式成为会员。
◇入会申请书请点击下载:/uploadfile/upload/file/20200107/20200107103631_35348.doc/
	
  履行义务 
◇执行本分会的决议,
◇维护本分会合法权益,
◇完成本分会交办的工作,
◇按规定缴纳会费,并自愿提供资助,
◇向本分员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行业资料。